公理不等于事实,由公理所支撑的这部分数学,是一个魔法世界。
虽然抽象且脱离事实,但这种抽象的关系,配合将事物抽象的能力。例如将事物量化,量化后进行推导运算。

数字,人为创造的。在如何理解数字时,可以通过==感性的,隐喻的==方式理解。例如大小,长短,运算,角度等概念,可以形象的用实际物体的高矮,大小理解,运算以游戏规则理解,角度以岔开程度等理解。
==一切思维皆隐喻,这句话的另外一层含义就是,我们不可能用连我们自身都没见过,感受过的东西来描述和呈现==。
从上面的标黄段落可以推出一个议题,那些我们从未见过,从未感受过的东西是否可以被认知,即超验概念是否可以被理解。
按照康德的答案,无法理解

按照超验的思路继续延申,如何理解未知概念呢?既然无法从未知到未知,那么只能从已知到未知。
这里的已知怎么来?
如果是具体对象,那就展现具体对象,拿出这个东西,或者用文图等方式呈现。
如果是抽象对象,那就需要用已知的东西进行”拼凑“,例如原子,圆圈都是已知的,通过赋予圆圈一些属性(例如电子),增加一些规则(例如互斥),进而”拼凑“出未知概念。

已知到未知的视角也可以用于理解课程所讲的==词络约束,旧义重组==。